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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企业市内跨区迁移机制,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利益共同体构建

2021-12-07 浏览量:1607 成都市经济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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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迁移难是当前的社会热点和营商环境的改革重点。顺畅的企业迁移流程是市场化营商环境的体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和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评价依据。成都营商环境3.0政策明确提出,破除企业迁移过程中的行政障碍,支持企业市内自主迁移。

  本文通过梳理总结其他城市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分类管理机制、出台区域利益协调管理细则、明确企业逃避性迁移的违约责任及提升企业迁移服务数字化和便利度等实践经验,提出进一步优化企业市内跨区迁移机制,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利益共同体构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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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迁移难是当前的社会热点和营商环境的改革重点。近年来,国办督查室已就企业迁移难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多次督办。2020年,上海通过《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下称“上海营商环境政策3.0版”)实现企业跨区迁移流程再造,允许500万元以下税收企业自行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推动长三角区域内企业跨省迁移便利化。2021年3月,成都高新区率先构建企业迁移综合服务协调机制并设置企业迁移服务专窗,简化企业迁移流程。顺畅企业迁移流程,支持企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生态圈建设的合理迁移行为是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应有之义,是构建区域协同发展利益共同体的必要举措,也是顺应区域经济互动和国内大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企业迁移作为一种市场行为,是市场化营商环境的直接提现


  企业迁移本质上是寻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主要基于经营成本、资源获取、业务调整等方面的考量。而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高低和资源获取的难易是区域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体现。企业迁移的区位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即是对区域营商环境的选择。企业迁移的过程是迁出地与迁入地之间营商环境竞争的直观反映。


  (二)保障企业自主迁移的正当权利,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本要求


  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均规定,不得限制企业正常迁移。《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明确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市场主体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干扰和阻碍市场主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或者退出本地市场,不得限制企业自由迁移。企业根据其发展和区位需要进行自主迁移是企业的合法权利,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要求。


  (三)顺畅的企业迁移办理流程,是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企业迁移作为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其办理流程的便利程度是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企业开办”指标下的重要考核内容。成都营商环境3.0版政策明确提出破除企业迁移过程中的行政障碍,支持企业市内自主迁移,并将企业跨区(市)县迁移登记事项纳入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目标和国际化营商环境年度“三重”考评,加快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落地是成都营商环境优化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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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海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分类管理体制


  一是通过上海营商环境政策3.0版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市区部门协调解决职责。区级层面难以协调解决的企业跨区域迁移事项,由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并推动落实。

  二是税收500万元以下企业直接到迁入区办理迁移手续,不再需要迁出地登记机关办理迁出手续。

  三是上海闵行区实现企业迁移“一窗办理”,统一办事标准,细化企业跨区迁移审批业务流程、办理时限、职责划分、申请材料等规定。


  (二)青岛、沈阳、烟台出台区域利益协调管理细则


  青岛、沈阳及烟台分别于2019年及2020年出台了规范企业市内跨区迁移管理细则,其中细化了企业跨区迁移后对迁出地区的财力补偿机制、财政收入基数调整办法等内容,财力划转标准降低至企业变更前1年缴税超200至300万,且按照不同产业设置财力划转期限。为避免区(市)县“算区域小账、不算全市大账”,明确了对通过出台各类优惠政策等方式从其他区(市)县争拉税源的惩戒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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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青岛、沈阳及烟台市规范企业市内跨区迁移管理政策

(资料来源:青岛、沈阳及烟台市公开资料整理)


  (三)温州明确企业逃避性迁移的违约责任


  《温州市工业企业市域内跨行政区域迁移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对企业在原登记地享受优惠政策但未履行政策约定义务的单方面逃避性迁移的,以套取优惠政策为目的频繁进行非正常迁移的一经查实,取消办理迁移资格,并追缴已享受的政策优惠,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进一步明确对地方政府以税收让渡、低价供地、租金优惠、投资补助等形式明显有别于同期本地招商引资政策规定唆使企业迁移等行为进行惩处。


  (四)宁波、济南实现企业迁移“一次办”


  宁波细化市内企业跨区迁移审批办理时限、职责划分、申请材料等要求。在宁波大市范围内企业跨区迁移登记,申请人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实行各登记机关内部流转服务,探索“迁入一次办、迁出无需办、后续网上办”简易办理模式。

  济南将企业迁移调档、迁入申请、迁出申请与住所变更登记四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企业自行选择迁入地或迁出地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实现就近交件、远程办理、数据流转,即时核准,并发放营业执照,全部变更登记实现半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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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出台成都市企业跨区(市)县迁移管理细则。建议探索建立互利共赢的主要经济指标协调机制和区域一体化财税分享机制和征管协调机制,并将政策申领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明确企业逃避性迁移的违约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成都市企业迁移综合服务协调机制。建议加强对各区(市)县企业迁移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强化市区两级协同,坚持“全市一盘棋”,避免因属地化管理带来的地方保护弊端,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利益共同体构建。

  三是拓展“蓉易办”企业跨区(市)县迁移线上办理功能。建议加强“蓉易办”平台功能建设,逐步拓展企业跨区迁移相关事项在线预约、提交、审核等功能,尽快实现市内企业跨区(市)县迁移“一网通办”“只跑一次”。


文中图片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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